廢氣處理vocs
工業領域, VOCs排放涉及的行業眾多,污染物種類也多,而且排放的種類較為復雜,絕大部分都屬于烴類、酮類、酯類、醇類、酚類、醛類、胺類、氰類等。所以廢氣處理技術體系復雜,涉及處理技術種類可以分好多種,在使用過程中可以是單一的技術或者組合技術的運用。目前采用范圍廣的
廢氣處理vocs主要包括:冷凝法、吸收法、燃燒法、催化法、吸附法等,以下對各工藝作簡要介紹。
(1)冷凝回收法
主要利用冷介質對高溫有機廢氣蒸汽進行處理,可有效回收溶劑,處理效果的好壞與冷媒的溫度有關,處理效率較其他方法相對較低。采用冷凝法要求廢氣中有機物濃度高,一般有機物濃度要達到幾萬甚至幾十萬ppm,對于低濃度有機廢氣此法不適用。
(2)吸收法
吸收法可分為化學吸收和物理吸收,吸收法是用水或溶劑或化學吸收液將廢氣中的污染物質吸收下來的方法。一般適用于具有較高濃度且有一定回收價值的污染氣體的處理。如果廢氣水溶性好,則可以以水為吸收劑;若廢氣難溶于水,則須使用化學試劑,例如硫化氫、有機硫氣體、有機酸等,可考慮堿性吸收劑;而對于氨及胺類氣體,可以考慮使用酸性吸收劑為佳。
溶劑吸收法即采用適當的吸收劑(如柴油、煤油、水等介質)在吸收塔內進行吸收,吸收到一定濃度后進行溶劑與吸收液的分離,溶劑回收,吸收液重新使用或另行處理,該法適用于VOCs濃度較高的場合,在低濃度下并不適用,另外,由于溶劑與吸收劑的分離較為困難,因此其應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3)直接燃燒法
本法亦稱為熱氧化法、熱力燃燒法,是利用燃氣或燃油等輔助燃料燃燒放出的熱量將混合氣體加熱到一定溫度(700~800℃),駐留一定的時間(0.3~0.5秒),使可燃的有害物質進行高溫分解變為無害物質。
本法的特點:工藝簡單、適用高濃度廢氣治理;對于自身不能燃燒的中低濃度尾氣,通常需助燃劑或加熱,能耗大(運行成本比催化燃燒法高10倍以上);運行技術要求高,不易控制與掌握。此法在國內基本上推廣較少,僅有少數廠家引進國外治理設備應用于較高濃度和溫度的制罐印鐵業廢氣治理中。